{{ 'fb_in_app_browser_popup.desc' | translate }} {{ 'fb_in_app_browser_popup.copy_link' | translate }}
{{ 'in_app_browser_popup.desc' | translate }}
{{ childProduct.title_translations | translateModel }}
{{ getChildVariationShorthand(childProduct.child_variation) }}
{{ getSelectedItemDetail(selectedChildProduct, item).childProductName }} x {{ selectedChildProduct.quantity || 1 }}
{{ getSelectedItemDetail(selectedChildProduct, item).childVariationName }}
歷經兩千年的南美斗篷
「斗篷(Poncho)」起源於南美洲的原住民文化,早在西元前300年,位於秘魯南部的帕拉卡斯文化(Paracas culture)中,就已發現斗篷的蹤跡,長方形罩衫、開口、無袖的設計為其特色,斗篷上的花紋包含動物、鳥類、薩滿儀式、沙場上的戰士等,充滿各種儀式符號。
圖 / 歷史發現最早斗篷,西元前三百年前製作。
來源 / Invisible world
一千年後,印加帝國的崛起將帕拉卡斯的斗篷文化推向整個安地斯山脈一帶。當時的印加人使用幾何圖形及鮮艷的羊駝毛編織斗篷,這些設計表明了穿戴者在印加帝國裡的身份地位。隨著時間進展,斗篷不再只是王宮貴族的服飾,更是融入到南美洲的原民生活中。
位於安地斯山上的聚落、巴塔哥尼亞(Patagonia)高原的族群、及彭巴(Pampa)草原的部落,早年過著狩獵、採集生活,早出晚歸在山林原野中,因此部落婦女善用羊駝毛料,編織出實用、保暖的斗篷,供男人外出使用,可擋風禦寒,除此以外,更能作為雨衣、毯子、枕頭使用,用途廣泛。
圖 / 跟生活密不可分的斗篷文化
來源 / Pinterest
斗篷的各地演化
因地形氣候不同,斗篷樣式也發展出各地的特色及不同名字。印加帝國所流行的斗篷較短,樣式介於上衣與披風之間,稱之「unku」;居住於現今哥倫比亞及委內瑞拉一帶的關尼族(Guane),則以厚實保暖的斗篷「Ruana」為主,是如今另一種主要款式;分布於智利和阿根廷交界處的馬布切(Mapuche)民族,則稱斗篷為「ponthro」,即為「毛毯」之意,長度及膝,保暖功能良好。
隨著大航海時代,西班牙進入南美洲開啟殖民統治後,「ponthro」一詞改為西文「poncho」並統一用詞,更隨著歐洲蠶絲及羊毛進入美洲,豐富了斗篷的材質,不過仍以羊駝毛編織的斗篷最為正統。同時,隨著歐洲織布機的傳入,斗篷也多了帽子等圓形的歐式剪裁,斗篷文化更是逐漸擴及中、北美洲及歐洲市場。
圖 / 早期印加帝國的斗篷「unku」樣式
來源 / Pinterest
圖 / 斗篷也開始有了圓形帽子的歐式剪裁
拍攝 / 南南之隅
安地斯山上的羊駝
位於南美洲西岸的安地斯山脈,是全世界陸地上最長的山脈,大約7,000公里長,超過喜馬拉雅山脈長度的三倍,涵蓋哥倫比亞、委內瑞拉、厄瓜多、祕魯、玻利維亞、智利及阿根廷等國家,孕育了上千種文化。其平均海拔比台灣最高峰玉山還高,使得在上面生活的不同民族,都必須與嚴寒氣候相處。
圖 / 長達七千公里的安地斯山脈幾乎貫穿整個南美洲
來源 / wikiwand、Jack Brauer
平均高度4,000公尺的安地斯山脈,有些山頂終年積雪,在遼闊寒冷的高原之中,擁有厚實毛皮的羊駝(Alpaca)是少數能夠生存在高山上的馴化物種。羊駝原產於南美洲的安地斯山脈,以秘魯、厄瓜多、玻利維亞、智利等海拔1500公尺以上的山區為主,世界現有的羊駝約為300萬隻,90%以上生活在南美洲的安地斯高原上,從印加帝國時期至今已被人類豢養超過五千年,在歐洲人侵略美洲大陸之前,羊駝和牠們的表親駱馬(Llama)在南美洲是僅有的被馴化牲畜,可用於提供食物、燃料、衣物和運輸交通,是安地斯文明的象徵和其生活方式的體現。
圖 / 世界上高達九成的羊駝都生活在安地斯山脈
來源 / Pinterest
世界級毛料的羊駝
圖 / 生活於高寒山區,擁有澎厚毛量的安地斯羊駝
來源 / Metro
因應安地斯山的高寒氣候,生活於山區高原的羊駝,其毛髮纖維是中空的,因此擁有更好的保暖與透氣效果,保暖度媲美喀什米爾羊毛,成為許多國際品牌的愛用毛料。在耐用性上,羊駝毛的纖維強度可達到羊毛的三倍之多,是所有天然纖維中耐磨性最高的纖維之一,不易起毛球,能織成高耐用性的實用衣物。甚至因為羊駝不分泌油脂,不同於羊毛纖維含羊脂而帶有刺激性,更受易過敏的現代人所歡迎。
羊駝毛(Alpaca wool)的採集十分費工,尤其最柔軟細緻、適合作為衣物使用的絨毛僅生長於體側,取下的毛量中,只有不到1/3的毛可以使用 ,其中第一次採集的毛則被稱為「嬰羊駝毛(baby alpaca)」。而當取毛的次數越頻繁,毛的品質就會跟著下降。因此根據秘魯政府的規定,每二至三年才能採集一次羊駝的絨毛,也使得羊駝毛織品要價不菲,許多具品牌知名度的純羊駝毛手工斗篷,市售價約為一至兩、三萬新台幣不等。
圖 / 羊駝絨毛僅生長於體側,每次採集所能使用的毛料少之又少
來源 / Quenti Alpacas &Mill
圖 / 羊駝毛是眾多國際品牌的愛用毛料,保暖、輕柔的特性讓大眾愛不釋手
拍攝 / 南南之隅
圖 / 另也有將羊駝毛編織成保暖襪子、披毯等不同物件
來源 / 南南之隅
斗篷的南美精神
斗篷的方便與靈活性,是南美大陸騎士不可或缺的裝備,南美洲面臨著西班牙的統治,在18世紀末爆發獨立戰爭之時,斗篷便成了獨立鬥士的一個象徵。馬布切民族贈送給英雄聖馬丁(José de San Martín)的斗篷,伴隨著聖馬丁解放了智利與秘魯,也為歷史畫下不朽的紀錄。
圖 / 英雄聖馬丁(右)與其友人William Miller(左)都身著斗篷
來源 / Esgrima Criolla、Historia Hoy
隨著1960年代嬉皮文化的流行,斗篷不再限於男性穿著,女性也開始以斗篷作為穿搭。到了現代,斗篷已成為南美洲文化隨處可見的特色,不論是男性、女性、原住民或外國人,都能在南美的傳統慶典、遊行、或日常生活中,穿上那既傳統又時尚的斗篷。
斗篷已經融入南美洲各國的生活、文化、語言及歷史之中,從而衍生出最為道地的俚語,例如「魔鬼遺失斗篷之地(Donde el diablo perdió el poncho.)」意味著「天涯海角」;「不允許別人踩著他的斗篷(No dejarse alguien pisar el poncho.)」乃「不願屈服」之意;「舉起斗篷(Poncho te levanta.)」即「揭竿起義」。